今年以来,浮山县深入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达到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稳步推进,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9.55%以上,问题厕所应改尽改;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自然村的比例达到99%以上,并实现稳定运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县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一、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规范农村工匠培训和管理,鼓励利用乡土材料,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管理机制,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投入3000余万元加快入村入户道路、公共照明等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四好农村路”覆盖率;投入1400余万元用于农村饮水提升工程,在张庄镇、北王镇等5个乡镇14个村,新打5眼机井,新建蓄水池6座,更换水泵配套设施10套、铺设钢管8.29千米,铺设PE管222.926千米,新建闸阀井76个,集中水表井636个,提升14个村4440户1.36万人饮水安全水平;有序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增强10千伏线路供电能力和户均配变容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建设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区,加快推动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发展,提高行政村光纤网络通达率;巩固农村寄递物流全覆盖工作,不断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三、开展五大提升行动
聚焦“整改完善、稳进提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聚焦“协同治理、分类推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聚焦“补齐短板、提升水平”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聚焦“健全体系、综合高效”推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聚焦“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优化提升乡村特色风貌。一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交通沿线、村容村貌、残垣断壁、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分步推进。截至目前,7个乡镇共投入资金99.31万元,投入劳力6976人次。交通沿线整治情况。清理交通沿线积存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448余吨;拆除遗留、废弃的广告牌和无实际用途、有碍观瞻的视觉污染设施206处。村容村貌整治情况。清理整治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现象1210处,清理村内垃圾585余吨,清理村外通村路及村庄周边区域垃圾256余吨。残垣断壁整治情况。修缮文物保护单位老住宅1处;修缮废旧房屋5处;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1处;整治清理废旧房屋、残垣断壁55处。农户庭院整治情况。清理房前屋后垃圾245.621吨;整理庭院杂物1107处;发展庭院经济296户;打造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个。田间地头整治情况。清理废弃农膜、废弃农药瓶、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40余吨。二是大力实施农村“厕所革命”。结合127名乡村振兴专员农村户厕改造入户摸排情况和浮山县人大农村“厕所革命”调研情况出台了《浮山县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建立了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并健全农村户厕后续管护的长效机制,实现了厕所“粪污有人抽、坏了有人修、抽了有效用”的良好运行模式。三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根据农村地理位置,各乡镇采用了“户集、村收、乡镇监管、县转运”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户集”: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在自家垃圾桶内;“村收”:中心村建设具有较大容量的地埋垃圾桶,本村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垃圾清扫、收集,并将本村范围内的农户的垃圾收集清运到就近的地埋垃圾桶内;“乡镇监管”:乡镇负责监督管理本乡镇各中心村的日常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拉运、村组保洁工作的考核等工作;“县转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将地埋垃圾桶内的垃圾运送至县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四、强化特色产业发展联农带农机制
按照“党建引领、市场推动”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理念,成立浮山县红扁担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农民入股农村、农村入股乡镇、乡镇入股县红扁担公司“自下而上”逐级入股的方式,建立以村集体收入为纽带的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的利益联结机制,共同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在推行“2+N”增收渠道的基础上,新确定了“3+N”的增收渠道,原来的“2”就是“一县一业”大樱桃全覆盖和全县光伏电站全覆盖。在实施大樱桃项目上,把大樱桃产业作为全县“一县一业”特色产业来打造,联合社会资本1.16亿元新建东陈村樱桃种植示范基地、北宫村2000亩樱桃育苗基地和31个村级樱桃示范园,稳定带动6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增收,同步带动1000余名本地劳动力务工增收。在实施全县“光伏补齐”项目上,争取省能源局“沐光行动”乡村振兴试点,投资7600万元为80个无光伏项目的村建设规模16MW的光伏电站,实现了村村有光伏电站、村村有光伏发电收入,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左右。新确定的另一个增收渠道项目“驭风行动”,牢牢抓住能源革命试点县发展机遇,通过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山坡、荒地、园区等有利地势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收益再次向农村进行分红,持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N”就是鼓励各村结合各自实际自主发展辣椒、贝贝南瓜、苹果、玉露香梨、九九桃王、优质红薯等特色种植产业,以及西红柿酱、粉条、杂粮醋等农产品加工产业。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13个,覆盖率90%。
五、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
浮山县坚持分期分批培育,梯次打造示范亮点,盘活庭院资源,逐步形成县有示范乡镇、乡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的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良好格局。近半年来,全县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农户800余户,培育出了农村经济发展新增长点,走出庭院经济发展的浮山路径。专项资金已经拨付至乡村,现在乡村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补助拨付工作。一是科学制定指导意见。浮山县被确定为省级庭院经济示范县后,动员县乡村三级干部走村入户开展调研,摸清群众发展意愿和庭院规模格局,找准适合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的高附加值产业,及时同省乡村振兴局沟通交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合理规划发展目标。通过以点带面、串点成线的三年发展规划,确保到2025年将7个乡镇全部打造成示范乡镇,推动形成一村一品的庭院经济发展格局,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全链支持建设发展。采取自筹一部分、支持一部分和奖补一部分的资金投入方式发展庭院经济,通过全产业链的支持有效解决了群众积极性不高、起步有困难、技术指导不到位、产销密切程度不够的问题,实现了发展一批、带动一片的预期效果。
六、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三基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二是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推动村务管理、决策、监督规范化系统化运行,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由县级牵头编制村民议事协商目录,制定民主协商流程图,推动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协商机制。鼓励农村开展各类协商活动。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建好村务公开栏,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等新媒体手段,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三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推动司法机关依法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建设“一县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乡(镇)一公共法律服务站”,大力推进“驻村法官”“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家一法律明白人”建设。目前已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农村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50%以上。扎实推进“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发挥好“两会一队”作用,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在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增设治安室和报警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大力整治农村“黄赌毒”等突出问题。全力整治农村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推进县委巡察向村党组织延伸,实现巡察125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四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理论宣讲、教育文化、科技科普服务和健身体育平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红色精神,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开展好家风建设,传承传播优良家训。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指导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探索村规民约组织实施方式。引导和鼓励村民委员会依据村规民约出台具体约束性和可操作性措施,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深入推动殡葬改革。实现全县125个行政村“一约四会”全覆盖。五是强化基层服务能力。优化乡镇服务职能,推动“放管服效”改革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事务代办制、村干部坐班值班制。管好用好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标识、挂牌,发挥“一室多用”综合功能。依法明确乡镇审批管理服务执法权限和责任,实行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全面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等参与村级事务、开展为民服务。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到农村投资兴业、扶贫济困。
作者:冯晓文
来源: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郭鹏